Article 7

In force

鼓励单位或者个人通过志愿服务、设立基金、捐赠捐资等方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对文物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