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自治州文物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建设工程、旅游开发和文物保护利用等活动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方针,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

Local Regulations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