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信访人走访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公布的来访接待时间、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也可以预约走访。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举不超过五人的代表。代表应当向其他信访人如实转告办理意见或者相关信息。

信访人采用口头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基本情况,并由信访人确认。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