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观音阁水库市级河长应当加强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水源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级河长履行职责进行督查、检查。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的各级河长湖长,应当按照河长湖长制的有关规定组织领导水源地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