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
- Issuing authority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April 7, 2020
- In force from
- May 1, 2020
- Articles
- 63 articles
(2019年12月30日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20年3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二)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人为本、普惠民生;
(三)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法制保障;
(四)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
各类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符合生态立市要求。
(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空间,建设生态环境样板区;
(二)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绿色产业示范区;
(三)健全生态环境资源监管体系,建设生态体制改革试验区;
(四)推进生活方式转变,建设绿色生活先行区。
县(区)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生态立市要求,制定年度工作实施计划,确定目标和责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生态立市的具体工作。
Chapter 2保护治理
(一)防治防控工业废气、燃煤锅炉污染、移动源污染、扬尘污染;
(二)对火电、钢铁及其他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三)推进高效一体化供热,提高清洁供暖比重;
(四)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治理措施。
(一)加强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防范用水风险;
(二)保护城乡饮用水水源,实施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三)整治重污染行业水污染和城乡黑臭水体,确保水质达标;
(四)发挥本溪水资源丰沛优势,以太子河、浑江为龙头,建设重点江河流域人水和谐的优质水生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要求。
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建设危险废物产业园,实现危废集中处置。
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
对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闲置浪费等低效用地实行再开发;对因采矿毁损、交通改线、居民点搬迁、产业调整形成的废弃地实行复垦再利用。
(一)提高林分质量,改善林相景观,增加林木蓄积;
(二)监测监控森林资源,保护修复天然林;
(三)实施封山育林、植树造林;
(四)防治森林病虫害;
(五)严防森林火灾;
(六)禁止乱砍滥伐;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管护措施。
依法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
(一)监控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防控外来有害物种;
(二)保护珍稀动植物,禁止滥捕滥猎、乱采乱挖;
(三)监控、监测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繁殖地;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护措施。
禁止毒鱼、电鱼和使用破坏性网具及采取其他破坏性方法捕捞野生鱼类。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Chapter 3城乡建设
(一)最大限度保留、保护原有自然生态要素;
(二)保护具有自然生态系统代表性、重要观赏价值的自然标志物、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等历史遗迹;
(三)不得破坏历史文化要素多样性;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护要求。
推行绿色施工,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实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制度。
实施山体保护,避免或者减轻人为活动对山体以及山体植被的破坏,维护和恢复山体自然生态。
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基本功能。
禁止开荒种植;禁止侵占江河滩地。
河道护岸整治应当采用自然、亲水、渗透等生态型的结构形式,发挥生态型护岸渗透自净、滞洪补枯、涵养水分等作用,避免水体与土壤及其生物环境相分离,保护和修复丰富的河流生态系统。
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垃圾等废弃物清运,防止泄漏、散落、飞扬。
Chapter 4绿色发展
发展绿色钢铁产业。按照精品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方向,优化钢铁配套能力,补齐短板。培育高端零部件、成套装备等下游产业,推进废钢铁加工配送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
发展医药健康产业。推进医药健康产业提质增量,研发新产品、引进新品种,重点研发引进新药物及高端仿制药、生物医药和中药制剂,释放产能,推进龙头企业发展。
(一)新建、扩建、改建矿山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生态保护、矿产资源规划以及产业政策等规定;
(二)按照绿色开发、节约集约、技术创新的要求,加快矿山企业技术、工艺和装备改造,促进传统矿山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三)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实施矿山恢复治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矿山综合治理规定。
发展中药材、干坚果、食用菌、优质米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大农产品品牌建设力度,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布局。
科学利用林下资源,发展林下经济。
制定老年文化旅游健康专项规划和服务标准,开发多样化老年文化旅游健康产品,完善公共文化旅游体育设施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加强面向老年人的文化志愿服务。
规划建设文旅创意产业,巩固提升剪纸、辽砚、版画、农民画等文化产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淘汰落后产能,鼓励企业采取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水、废气、余热、余压再利用。
企业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Chapter 5生态文化
(一)世界文化(自然)遗产;
(二)大型水库和重点河流;
(三)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四)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
建设慢行系统,鼓励步行、骑行。
Chapter 6公众参与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通过管理制度、村规民约等形式,规定生态文明建设自律内容,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鼓励各类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服务队、义工联合会等民间组织发挥作用,参与生态立市建设活动。
新闻媒体应当报道生态立市的情况,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和舆论引导,为生态立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Chapter 7制度保障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生态立市工作。
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执行负面清单、生态准入制度,对新建项目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建立科学有效的环境应急机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
Chapter 8法律责任
检察机关为了环境公共利益,可以依照法律对涉及环境资源的具体行为和行政不作为提起诉讼,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履行生态立市的相关行政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