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9

In force

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要求有关责任主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等责任。

检察机关为了环境公共利益,可以依照法律对涉及环境资源的具体行为和行政不作为提起诉讼,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履行生态立市的相关行政管理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