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项目方案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建设工程项目的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得降低。因规划、地质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当保证项目所在地排水分区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变。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