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领养、认建、共建、冠名等形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

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城市绿化服务工作,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绿化保护活动。

鼓励单位、家庭等育花养花。

Local Regulations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