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Amended

编制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区县总体规划,应当组织开展原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城市发展定位、人口规模及空间分布、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特色等相关专题研究,作为编制总体规划的基础。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9,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