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市人大常委会表决人事任免案,采用无记名方式,可以使用电子表决器。表决撤职案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市人大常委会表决人事任免案,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2,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