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供电企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恢复供电:

(一)因窃电被中止供电的用户改正窃电行为后,向供电企业补交了电费并支付了违约金或者提供了足额担保的;

(二)其他严重影响供电质量、电网安全或者供用电秩序的行为已经改正的;

(三)电力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了恢复供电决定的。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7,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