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Repealed

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及其检查人员有以下义务:

(一)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好价格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组织开展有关价格管理和监督检查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为举报人保密;

(五)不得向他人泄露案情和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保密资料。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