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Repealed

特种设备过户使用的,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由原使用单位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过户后的使用单位应当到特种设备所在地登记部门申请登记。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