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在城市道路上开设行车道口、依附道路边石搭设与路面相接的坡道以及设置公共汽车站点、交通岗亭、信号标志等,应当在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后,由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Local Regulations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