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民族乡、民族村根据本地自然条件、资源状况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坚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