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若干规定Article 21In force村民代表会议的议题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在会议召开的三日前公布。村民代表在会前应当征求所代表的村民的意见,对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应当及时向所代表的村民进行传达。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