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Repealed

经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同意,人才服务机构可以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依法开展下列人事代理业务:

(一)办理流动人员的聘用合同鉴证;

(二)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三)提供流动人员因私出国有关证明材料;

(四)组织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

(五)办理流动人员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手续;

(六)人事行政部门同意的其他人事代理业务。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