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Chapter 2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Article 10In force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是自治州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工作机构。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期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Local Regulations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