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Chapter 6 土地使用权终止Article 28Repealed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除采取支付补偿金的方式外,开发区建设规划、土地管理部门也可与土地使用者协商,以另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交换。交换土地使用权时,开发区建设规划、土地管理部门须与土地使用者签订交换合同,并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者应办理换证和登记手续。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