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绿化保护和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加强绿化保护和管理工作,根据需要建立组织,配备人员,落实责任。

绿化保护和管理责任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移交手续。

Local Regulations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