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应当服从公共交通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及时组织车辆、人员进行疏运:

(一)举行重大社会活动的;

(二)发生灾害、突发事件的;

(三)其他需要应急疏运的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