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实物。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

Local Regulations ·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