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投入。

鼓励州内外单位、个人投资参与自治州城乡建设,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Local Regulations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