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Amended

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建设单位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报告。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日内,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大会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的,业主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业主大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业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Local Regulations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