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管委会制定创新创业型人才发展规划,建立人才信息平台,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和服务机制,建设人才特区。

省、市人民政府和管委会设立专项资金,对示范区引进高端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团队及其创新创业项目予以支持。

政府有关部门和管委会及时解决引进人才及其家属的户籍、医疗、教育、住房和出入境等问题,优先办理有关手续,并在项目申报、科研条件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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