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Chapter 3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Article 32In force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一般在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的行政区域内进行。根据履职需要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代表可以跨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的行政区域进行考察和调研。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