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Chapter 5 修改、废止和解释Article 36In force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一)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地方性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地方性法规依据的。常务委员会对地方性法规的解释同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效力。Local Regulations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9, 2016Article 3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