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为用户安装经检定合格的结算水表,使用期限届满,供水企业应当免费更换。

因水表发生故障或者其他原因抄不到正确水表水量值时,供水企业可按前三个月平均用水量计收水费。

Local Regulations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