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违反下列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饲养人处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对饲养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七项规定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四)违反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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