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承租人在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转租租用的房屋。房屋转租的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剩余的期限。房屋转租应当签订转租合同,并按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