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期限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公共客运经营权招标;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