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公共客运发展规划和城乡发展的实际需要,定期组织客流量调查和客运线路普查,合理调整和适时开辟公共汽车客运线路,优化公共汽车线网。

调整和开辟公共汽车客运线路应当事先征求公安机关意见,并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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