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政务信息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社会公众意见,组织编制地理信息资源开放目录,纳入本级政务信息资源开放目录统一管理、定期评估。地理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编制地理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应当对涉及的国家安全、信息风险、社会效益等内容进行审核。具体审核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