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应当纳入市政务信息资源平台统一管理,具体运行管理由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
地理信息资源开放目录中涉及的各类地理信息资源,应当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免费提供浏览、查询、下载、数据调用等服务,并及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将获取的专题地理信息资源和其他政务信息资源,结合基础地理信息资源进行分析、处理、集成,为社会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开展对历史地理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组织公开的基本地图、专题地图和标准样图编制等,丰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内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从政务信息资源平台获取的地理信息数据,有疑义或者发现有错误的,可以建议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相关地理信息数据进行核查。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纠正,并告知提出建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和单位申请获取相关地理信息资源。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