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禁止违法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禁止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禁止在公共停车位私装地锁、堆放物品。

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禁止擅自毁绿、种菜,禁止私拉电线,禁止占用道路、楼道等共用部位停放车辆或者堆放物品。

禁止从建筑物、构筑物向外抛掷物品。

Local Regulations ·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