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未经批准,不得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或者公共场地喷涂广告。

Local Regulations ·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