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按照谁排放谁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收费和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农村生活用水水费中包含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另行收取污水处理费。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