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镇人民政府应当统一规划,合理设置临时摊档、临时市场作为便民摊点。摊点经营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要求有序经营,并保持环境整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村镇主要道路、公园、广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随意摆摊设点、兜售商品。

Local Regulations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