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传统村落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传统村落的日常管理,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组织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二)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监督村民委员会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