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建立传统村落保护监督员制度。传统村落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聘请传统村落保护专家、村民担任监督员。

鼓励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志愿者服务队伍,引导公众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和宣传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