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条例第三十三条有效建立传统村落保护监督员制度。传统村落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聘请传统村落保护专家、村民担任监督员。鼓励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志愿者服务队伍,引导公众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和宣传工作。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