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城市湖泊管理保护范围内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施工场地周围的水体、植被和地貌。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原状。

Local Regulations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