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来电人应当自觉维护市民服务热线正常工作秩序,不得无正当理由反复使用、长时间占用热线;反映问题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不得诽谤、诬告和陷害他人,不得骚扰、侮辱、威胁热线受理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