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建设文明校园,遵守下列规定:

(一)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明行为、文明礼仪教育,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和道德教育,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尊重爱护学生;

(三)不得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

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四)防止校园欺凌,建设安全校园。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