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执行公务、发布法律文书、进行诉讼活动时,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同时或者分别使用彝族语言文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翻译。

Local Regulations ·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