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公路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在公路养护范围内实施绿化工程,做好林木花草的抚育、更新、补植、病虫害防治等养护管理工作。

公路两侧以及中间隔离带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应当符合有关规范,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