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和存在问题部门的审计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必要时,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开展专题询问或者组织特定问题调查。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