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29,910 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2,587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9月28日58 条
- 第六十七条其中,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及第五十六条第五项的违法行为,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费用由违法者承担。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对井盖等附属设施出现破损、移位或者丢失,有关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
- 地方法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1 条
- 第一条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关于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规定适用于所有商品和服务。本条例关于制止牟取暴利的规定适用于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 地方法规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11 条
- 第三十二条(三)进行家庭娱乐、身体锻炼以及饲养动物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或者在午间和夜间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生产加工等活动,或者在夜间和午间高声喊叫,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 深圳市生态公益林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2年8月16日7 条
- 第十三条(一)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内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应当经区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安全用火的规定; (二)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公安和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组织人员,在生态公益林区防火重点山头、地段实施严密监控,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机动车辆进行检…
- 地方法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1月17日9 条
- 第四十条改变项目资金用途,转移、侵占和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的,审计机关应当予以制止,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收回。 应计、应缴而未计、未缴各种税费的,审计机关应当督促有关单位补计、补缴,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一条 对虚报投资完成、虚列建设成本、隐匿结余资金行为的,审计机关应当责…
- 地方法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5 条
-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截留、挤占和挪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由省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其限期归还被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资金,并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4月26日8 条
-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由被委托机构通知其改正,未改正的,建议所有权人与其终止标志使用权。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根据情节处以非法营业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5倍以下罚款。对实施该行为的单位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可…
-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6月28日8 条
-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由被委托机构通知其改正,未改正的,建议所有权人与其终止标志使用权。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根据情节处以非法营业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5倍以下罚款。对实施该行为的单位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可…
-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1年6月8日5 条
-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由被委托机构通知其改正,未改正的,建议所有权人与其终止标志使用权。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根据情节处以非法营业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5倍以下罚款。对实施该行为的单位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可…
- 吉林省贸易计量监督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6年5月26日无条文结构
-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依法决定。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二十九条中涉及第十条第(二)项的行政处罚,也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
- 黑龙江省体育场所管理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1 条
- 第一条为加强体育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发展体育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体育场所,是指用于体育竞赛、训练、教学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场地、建筑物和固定…
- 地方法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4年7月29日12 条
- 第六十九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擅自进场施工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就地封存、擅自转移或挪作他用的,…
- 黑龙江省文物管理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1 条
- 第十六条凡在我省进行考古调查、试掘应提出计划,经省文物管理机构同意。调查或试掘事宜完毕,应报告或通报省文物管理机构。试掘面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古墓葬不准进行试掘。 第十七条 一切考古发掘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管理机构的要求履行报批手续。抢救性发掘,由发掘单位履行报批手续…
- 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1 条
-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办理会计事务,执…
- 地方法规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1年9月29日无条文结构
- 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决定。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无条文结构
- 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 (2006年8月4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11月20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
- 地方法规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7月22日1 条
- 第一条为了促进人民防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城市是人民防空的重点。 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城镇)、重要经济目标及其防护类别、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共同确定。 第四条 县级以上…
- 吉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1997年11月14日无条文结构
-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