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二条有效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通过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监督。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