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第六章 生态修复第四十八条有效环胶州湾各区(市)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应当对胶州湾保护范围内未经依法批准的建筑物、构筑物依法组织拆除。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